名稱 : 童車聲光喇叭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鄭文代
代理人 : 惲軼群
摘要 : 本創作係在提供一種童車聲光喇叭之外觀形狀,乃針對其整體造形首先創作,而具新穎之美感者。;成長階段的兒童,亦希望過過眼前真實生活,但畢竟幼小心靈不比成年人可以處理一些複雜事物,因此其所能為者,僅是複雜事務之簡單縮影。譬如,以往大型人力三輪車,兒童即以兒童腳踏三輪車當玩伴,而路上跑的大型汽車,在兒童的玩伴中則以充電型之小玩具汽車過過癮,觀此階段,兒童玩伴乃亦處於逐漸進步過程,即由人力而至電動。雖然亦在進步,但好奇心理隨之增大,因此童車業者乃不斷地推陳出新,以具備新奇美觀、有趣滑稽之產品為促銷策略,因此形形色色之童車應有盡有、目不暇給。今本創作乃以新穎美觀之造型以及能發出亮光、聲音之趣味性配合,以達促銷目的,其乃如附圖所示之童車聲光喇叭:;其兩側形成弧曲狀之套肘、底部透空,係可直接套裝於童車之前叉手把支架上;套肘左端設一喇叭按鈕,其內側頂面平垣,中央具有一電池室及一蓋子,其頭端係一暗色透光之罩體,呈上下二層狀之半圓體,極其圓潤美觀,罩體內設有聲光產生裝置,當前述按鈕被按壓時即得發出聲音並閃爍亮光,甚是有趣;而於罩體底部則形成三段相調和而逐漸縮小之半圓碟狀體,使上下調配之後,更形成柔美圓滑、高尚美觀。;綜上所述,本創作整體設計渾圓精緻、細膩柔順,極具視覺美感效果,裝設於手把支架上,能顯得高尚美觀,而增加童車之價值感,是一難得之設計,因其乃為同類物品中之首創,亦未公開使用在先,誠已符合專利法第一一一、一一二條之規定,爰依法提出申請。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鄭文代
代理人 : 惲軼群
摘要 : 本創作係在提供一種童車聲光喇叭之外觀形狀,乃針對其整體造形首先創作,而具新穎之美感者。;成長階段的兒童,亦希望過過眼前真實生活,但畢竟幼小心靈不比成年人可以處理一些複雜事物,因此其所能為者,僅是複雜事務之簡單縮影。譬如,以往大型人力三輪車,兒童即以兒童腳踏三輪車當玩伴,而路上跑的大型汽車,在兒童的玩伴中則以充電型之小玩具汽車過過癮,觀此階段,兒童玩伴乃亦處於逐漸進步過程,即由人力而至電動。雖然亦在進步,但好奇心理隨之增大,因此童車業者乃不斷地推陳出新,以具備新奇美觀、有趣滑稽之產品為促銷策略,因此形形色色之童車應有盡有、目不暇給。今本創作乃以新穎美觀之造型以及能發出亮光、聲音之趣味性配合,以達促銷目的,其乃如附圖所示之童車聲光喇叭:;其兩側形成弧曲狀之套肘、底部透空,係可直接套裝於童車之前叉手把支架上;套肘左端設一喇叭按鈕,其內側頂面平垣,中央具有一電池室及一蓋子,其頭端係一暗色透光之罩體,呈上下二層狀之半圓體,極其圓潤美觀,罩體內設有聲光產生裝置,當前述按鈕被按壓時即得發出聲音並閃爍亮光,甚是有趣;而於罩體底部則形成三段相調和而逐漸縮小之半圓碟狀體,使上下調配之後,更形成柔美圓滑、高尚美觀。;綜上所述,本創作整體設計渾圓精緻、細膩柔順,極具視覺美感效果,裝設於手把支架上,能顯得高尚美觀,而增加童車之價值感,是一難得之設計,因其乃為同類物品中之首創,亦未公開使用在先,誠已符合專利法第一一一、一一二條之規定,爰依法提出申請。
名稱 : 汽車引擎蓋角燈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林文坤
代理人 : 林鎰珠
摘要 : 本創作係關於一種『汽車引擎蓋角燈』之新式樣設計,尤指一種經由特殊造型設計而可呈現出瑰麗明亮光線變化之角燈而言,由其通體外觀視之,所展現之特異風格絕非習用者單板傳統之型式所能比擬,確為一新穎而首創之新式樣設計。;請參看各附圖所示,由本創作所提供之汽車角燈,主要係指一種設於汽車引擎蓋前方兩側車體上所矗立略呈一鈍角三角形之角燈,且在角燈下設一矩形座體者,其外型設計所呈現出來之主要特徵係在於:其殼體兩側各設有一可透視之圓形光板,而在殼體之內部則明顯可見一可迴轉之圓形旋轉扇葉,配合殼體上扇葉之相對造型;在殼體之前方設為一風道入口,引入之氣流可帶動旋轉扇葉迴轉,而在貫穿殼體之風道末端則區分為兩出口部,且在該殼體之背部設有一呈弧形彎曲之後蓋,其為一具夜間反光效果之材質所構成,而可便於駕駛人在轉彎時作為目測之標準點者;通體而言,本創作能在傳統狹隘之造型桎梧中脫穎而出而創作出不同凡響之突破性角燈造型,由此可見創作人所下之苦心絕非常人所想見,為一首創新穎之新設計。;且本創作從未被公開使用或見於任何刊物之上,而能完全合「首先創作」及「適於美感」之專利要求,申請人乃依法向 鈞局提出新式樣申請。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林文坤
代理人 : 林鎰珠
摘要 : 本創作係關於一種『汽車引擎蓋角燈』之新式樣設計,尤指一種經由特殊造型設計而可呈現出瑰麗明亮光線變化之角燈而言,由其通體外觀視之,所展現之特異風格絕非習用者單板傳統之型式所能比擬,確為一新穎而首創之新式樣設計。;請參看各附圖所示,由本創作所提供之汽車角燈,主要係指一種設於汽車引擎蓋前方兩側車體上所矗立略呈一鈍角三角形之角燈,且在角燈下設一矩形座體者,其外型設計所呈現出來之主要特徵係在於:其殼體兩側各設有一可透視之圓形光板,而在殼體之內部則明顯可見一可迴轉之圓形旋轉扇葉,配合殼體上扇葉之相對造型;在殼體之前方設為一風道入口,引入之氣流可帶動旋轉扇葉迴轉,而在貫穿殼體之風道末端則區分為兩出口部,且在該殼體之背部設有一呈弧形彎曲之後蓋,其為一具夜間反光效果之材質所構成,而可便於駕駛人在轉彎時作為目測之標準點者;通體而言,本創作能在傳統狹隘之造型桎梧中脫穎而出而創作出不同凡響之突破性角燈造型,由此可見創作人所下之苦心絕非常人所想見,為一首創新穎之新設計。;且本創作從未被公開使用或見於任何刊物之上,而能完全合「首先創作」及「適於美感」之專利要求,申請人乃依法向 鈞局提出新式樣申請。
名稱 : 攜帶用電子計算機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木田昌樹
代理人 : 林敏生
摘要 : 本創作係一種有關於攜帶用電子計算機之新式樣,具有創新之造形別緻美觀,為扁長之筆形,並在較細之一端,附有可供書寫用進退自如之筆尖,在平面上之開關則來控制筆尖之使用或收藏,而正面上之多數個細長按鍵,是用來操作計算機用,並有一顯示窗可得知結果,但通常被具有筆夾功能之篕子蓋住保護著,使用時再將其打開,若要外出攜帶,怕隨意放置會滑落遺失,而造成不便,便可將其夾持於口袋或書本筆記上,係優於機能、造形獨特優雅,具有高段品位之美感之攜帶用電子計算機。附註:本案已向日本申請專利;申請日期:1986年8月19日;案 號:61-32240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木田昌樹
代理人 : 林敏生
摘要 : 本創作係一種有關於攜帶用電子計算機之新式樣,具有創新之造形別緻美觀,為扁長之筆形,並在較細之一端,附有可供書寫用進退自如之筆尖,在平面上之開關則來控制筆尖之使用或收藏,而正面上之多數個細長按鍵,是用來操作計算機用,並有一顯示窗可得知結果,但通常被具有筆夾功能之篕子蓋住保護著,使用時再將其打開,若要外出攜帶,怕隨意放置會滑落遺失,而造成不便,便可將其夾持於口袋或書本筆記上,係優於機能、造形獨特優雅,具有高段品位之美感之攜帶用電子計算機。附註:本案已向日本申請專利;申請日期:1986年8月19日;案 號:61-32240
名稱 : 標記筆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鈴木和彥
代理人 : 林敏生
摘要 : 本創作係一種有關於標記筆之新式樣,造形美觀大方、係於粗細不一之筆桿兩端,分別裝置兩種粗細不同之筆芯,並配上附有四組類似翼片狀體的筆套,創造出一種新穎特殊之風格,不但新奇有趣且實用方便,是種理想創新適於美感之設計。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鈴木和彥
代理人 : 林敏生
摘要 : 本創作係一種有關於標記筆之新式樣,造形美觀大方、係於粗細不一之筆桿兩端,分別裝置兩種粗細不同之筆芯,並配上附有四組類似翼片狀體的筆套,創造出一種新穎特殊之風格,不但新奇有趣且實用方便,是種理想創新適於美感之設計。
名稱 : 訂書針(三)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盧文海
代理人 : 張泰昌
摘要 : 本創作係提供一訂書針(三)為773075148聯合(一),使用於一般文件之裝訂,其獨特的造形設計,更顯現出裝飾外貌功能,本創作不同之處在於兩旁穿針腳部份是傾斜的,又於訂書針體頂面中央部份連著一“○”形薄片,其造形如附圖所示;第一圖為本創作之頂視圖。第二圖為本創作之底視圖。第三圖為本創作之前視圖。第四圖為本創作之後視圖。第五圖為本創作之左視圖。第六圖為本創作之右視圖。第七圖為本創作之複合圖。;如上述附圖所示,本創作訂書針是由一傾斜及針腳體連著一具有花紋薄片所構成的,昔式僅為(ㄇ)字形樣式,於兩旁穿針部份是垂直的,所以顯得非常單調,不具美感性,本創作係提供一新式訂書針,其兩旁穿針部份是傾斜於底端又為一三角尖銳狀,係為加強穿透功能,此與習式為平頭狀有很大之針腳有很大之不同,在訂書針體的頂面中間部份連接一“○”形薄片,使原本僅為單調形式之訂書針,不僅外貌改貌,也帶動了穿透性,更具美感,新穎之樣式。
公告/公開日 : 19900121
發明人名 : 盧文海
代理人 : 張泰昌
摘要 : 本創作係提供一訂書針(三)為773075148聯合(一),使用於一般文件之裝訂,其獨特的造形設計,更顯現出裝飾外貌功能,本創作不同之處在於兩旁穿針腳部份是傾斜的,又於訂書針體頂面中央部份連著一“○”形薄片,其造形如附圖所示;第一圖為本創作之頂視圖。第二圖為本創作之底視圖。第三圖為本創作之前視圖。第四圖為本創作之後視圖。第五圖為本創作之左視圖。第六圖為本創作之右視圖。第七圖為本創作之複合圖。;如上述附圖所示,本創作訂書針是由一傾斜及針腳體連著一具有花紋薄片所構成的,昔式僅為(ㄇ)字形樣式,於兩旁穿針部份是垂直的,所以顯得非常單調,不具美感性,本創作係提供一新式訂書針,其兩旁穿針部份是傾斜於底端又為一三角尖銳狀,係為加強穿透功能,此與習式為平頭狀有很大之針腳有很大之不同,在訂書針體的頂面中間部份連接一“○”形薄片,使原本僅為單調形式之訂書針,不僅外貌改貌,也帶動了穿透性,更具美感,新穎之樣式。